秘書室駐警隊更新校外車輛申請單格式,請下載使用。
一、駐警隊更新校外車輛申請單格式(版本為113年7月18日修正版),請申請單位自行下載使用,非113年7月18日修正版申請單請勿使用。
二、為簡化紙本公文傳送作業,依秘書室115年1月16日成大秘字第1150100068號函,自115年2月1日起各單位得以電子郵件送件申辦,作業事項如下:
(一)申請單位請至駐警隊網頁「表單下載」下載「校外車輛進出申請單」。請填寫完整,並經系所主管或二級主管親自簽名或以主管職名章用印後,將申請單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送駐警隊之校外車輛申請收件代表號(em54010@ncku.edu.tw)。
(二)以電子郵件申請者,應於申請車輛入校三個工作日前寄送,並於寄出郵件時勾選「要求簽收」 以利確認該申請是否確實送達。
(三)如未於入校三個工作日前以電子郵件申請者, 請於上班時間將申請單紙本送駐警隊辦公室(位於光復校區軍訓大樓一樓東側6001室)收辦。
(四)駐警隊於收件審核後,將以原申請電子郵件回復。
(五)申請入校車輛如逾10輛,駐警隊將印出申請單紙本加會總務處事務組辦理車輛入校審核,俟申請單位繳交費用後再行辦理車輛入校。
三、如有作業相關問題,可電洽駐警隊莊先生(分機54010)詢問。
二、為簡化紙本公文傳送作業,依秘書室115年1月16日成大秘字第1150100068號函,自115年2月1日起各單位得以電子郵件送件申辦,作業事項如下:
(一)申請單位請至駐警隊網頁「表單下載」下載「校外車輛進出申請單」。請填寫完整,並經系所主管或二級主管親自簽名或以主管職名章用印後,將申請單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送駐警隊之校外車輛申請收件代表號(em54010@ncku.edu.tw)。
(二)以電子郵件申請者,應於申請車輛入校三個工作日前寄送,並於寄出郵件時勾選「要求簽收」 以利確認該申請是否確實送達。
(三)如未於入校三個工作日前以電子郵件申請者, 請於上班時間將申請單紙本送駐警隊辦公室(位於光復校區軍訓大樓一樓東側6001室)收辦。
(四)駐警隊於收件審核後,將以原申請電子郵件回復。
(五)申請入校車輛如逾10輛,駐警隊將印出申請單紙本加會總務處事務組辦理車輛入校審核,俟申請單位繳交費用後再行辦理車輛入校。
三、如有作業相關問題,可電洽駐警隊莊先生(分機54010)詢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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