秘書室駐警隊114年4月校區停車場疑似廢棄車輛通報
一、 依本校「校園空間停車空間廢棄車輛處理原則」及「違規車輛拖吊處理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 秘書室駐警隊日前接獲師生反應光復校區大學路B1地下停車場、力行校區生科大樓B1停車場、自強校區臨大學路停車場疑似廢棄車輛,渠等車輛長期停滯校區停車場久未移動、查無校區車輛通行證或無車牌之車輛,業已影響校內師生停車權益,疑似廢棄車輛計5輛,詳如附表。
三、 駐警隊業依本校「校園空間停車空間廢棄車輛處理原則」第五點規定張貼公告,敬請車輛車主儘速移動車輛,如逾7日(114年4月14日前)仍未處理者,駐警隊將依規定移置存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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